close

  2013年12月29日西裝早上7點30分,石碶派出所的盧警官出警時,發現派出所臺階邊上站著一個小姑娘,天氣很冷,小姑娘臉凍得發紫,但她低著頭站在那裡一動不動,手裡拿著一份不再偷錢保證書,原來這名小女孩因為偷家裡錢被爸爸“罰”到派出所,爸爸早已回家。(1月1日《現代金報》)
  孩子偷錢,屢九份民宿教不改,按理應該嚴加管教,但父母用“懲戒小偷”的方式對孩子發起教育“責罰”,這在筆者看來,有些不妥,值得商榷。
  誠然,將偷家裡錢的孩子帶到派出所,讓其拿著承諾不再犯錯的“保證書”,這種教育孩子出發點是好的,但父母顯然忘記一點,那就是孩子正處於思想教育缺乏正確設計與引導的時候,家長在這方面如果不辦公室出租註意,很容易使孩子因為一點小小的“偏差”,導致今後做人路上的“垮塌”,這不是筆者杞人憂天,而是有前車之鑒的事情。
  站在旁觀者的角度,筆者對當事人林先生將女澎湖民宿兒“罰”到派出所後自己“冷漠”回家持批評意見,這不是合格父母的“為人處世”之道,試問,天底下有多少父母狠心讓孩子在外面“受凍”,萬一孩子被凍壞出現生命安全或者突發事件怎麼辦?
  作為父母,在孩子知錯不改的情況下,最應該做的不是嚴厲訓斥,將孩子當“小偷”對待,而是室內設計應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放下心中怒氣對孩子講明偷錢的惡劣,吃垃圾食品的危害,進行“正能量”教育灌輸,這樣才能使孩子自願放下“偷錢”的“欲望”,反之,無休止的批評只會使孩子幼小的心靈受到傷害。
  將犯了錯的孩子帶到派出所,無形之中給孩子背負上了“偷竊者”的罵名。這對一個孩子來說,其精神壓力可想而知。輕率的“責罰”是一種可怕的“負能量”,是一種可能會逼死人的“私刑審判”。前段時間,一名高中女生因被店主懷疑偷竊服裝,不堪店主在網上發動人肉搜索的壓力,最終跳橋自殺。雖然“把女兒送派出所”事件與上述事件內容迥然不同,但卻可能殊途同歸,那就是在壓力“負作用”下做出過激額事情,這值得成人們警惕思考。
  某些時候,對孩子犯錯及時教育是一種可貴的品質,但用輕率的態度發起不理智的教育“責罰”,卻是一種社會難以承受之“惡”。更理性一點,更寬容一些,只有對正確教育的充分尊重,才能引領孩子走向真正的成才之路。在這條路上,父母扮演的不僅僅是給孩子遮風擋雨的角色,更重要的是教會孩子如何做人,使孩子具備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能力。
  文/吳效偉  (原標題:教育“偷錢”孩子不能“私刑審判”)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x49lxsxs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