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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報訊 (記者/黃穎川 通訊員/孫超)筆者從廣州市國稅局獲悉,我省在落實今年4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後,廣州享受優惠的企業戶數較往年將有大幅度的增加。據統計,廣州市國稅局徵稅管理的20多萬戶所得稅納稅人中,將有15萬企業可享受新小微企業政策,其中應納稅所得額6萬到10萬之間的納稅人實際需繳所得稅額還將下降50%。
  上述小微利企業新政策為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業發展,發揮小型微利企業促進就業、改善民生、維護社會穩定的積極作用,給小型微利企業帶來新的政策利好。新政策規定,自2014年1月1日起的3年內,享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業範圍由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萬元提高到10萬元,即至2016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萬元(含1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同時,新政策放開了對核定征收企業的限制,將以往不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的核定征收企業也納入了可享受優惠範圍。
  該負責人稱,為確保廣大企業能夠順利享受這一政策利好,在通過辦稅大廳、門戶網站、微博微信平臺、短信和12366納稅服務熱線等渠道加強稅收優惠政策宣傳的同時,將簡化小型微利企業優惠備案程序,優化管理流程,變“先備案後享受”為“先享受後報送資料”,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將加強跟蹤管理,及時分析企業納稅申報情況,對因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充分享受優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業,採取短信,電話等多種方式通知到戶,保證企業充分享受新政優惠。  (原標題:廣州15萬小微企將享所得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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